Apply for the Prize
你的突破,
從這裡開始申請。
三種核獎辦法,一樣的初衷——只要你刷新了紀錄,這座獎就為你而設。
National Records
全國紀錄核獎辦法
凡於年度國內外賽事打破全國紀錄之選手,皆可提出申請。
適用對象
- 具中華民國國籍之運動選手,不限年紀與身分
- 參加 2026 年度國內外賽事之田徑、游泳、舉重、場地自由車四類個人賽(雙人組合與團體賽事不在獎助範圍)
- 成績刷新全國紀錄,且經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承認
- 核獎項目以辦法「附表一」所列特定項目為限
資格限制
- 舉重項目限抓舉與挺舉兩項成績總和破紀錄者
- 同一賽會中相同項目複數選手破紀錄時,僅成績最優者符合申請資格(不同賽會不在此限)
- 每位申請人年度內以申請一次獎金為限,複數賽事或項目符合資格者不得重複申請
最高榮譽 打破塵封 10 年以上的全國紀錄
100萬 分三年發放:35 萬/35 萬/30 萬
並頒發榮譽獎座乙座
打破塵封 5 – 10 年的全國紀錄
50萬 分二年發放:30 萬/20 萬
並頒發榮譽獎座乙座
打破 5 年內曾刷新的全國紀錄
30萬 頒獎年度一次性發放
並頒發榮譽獎座乙座
申請期限:賽事結束後 90 日內提出申請,年度申請截止日為 10 月 31 日;逾 10/31 但仍在 90 日內之申請仍予受理,審核通過後於下一年度頒發獎項。各年度獎金於當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匯款。
附表一・核獎項目一覽(點擊展開)
舉重(僅計抓舉+挺舉總和):男子 55/61/67/73/81/89/96/102/109/109 以上公斤級;女子 45/49/55/59/64/71/76/81/87/87 以上公斤級
場地自由車:個人競速賽(爭先賽)、200 公尺助跑計時
長水道游泳:自由式 50–1500 公尺、仰式/蛙式/蝶式 50–200 公尺、個人混合式 200/400 公尺
田徑:100–10000 公尺、全程馬拉松、跨欄(110/100/400 公尺)、3000 公尺障礙、20 公里競走、跳高、撐竿跳高、跳遠、三級跳遠、鉛球、鐵餅、鏈球、標槍、十項/七項全能
Milano–Cortina 2026
2026 冬季奧運獎勵辦法
代表中華民國參加 2026 米蘭—柯蒂納冬季奧運之選手,限個人賽與雙人賽(不含團體賽事)。
創紀錄獎金 刷新我國冬奧歷屆最高排名/紀錄,
或於我國首次取得參賽資格之項目
出賽完賽,且最終排名未達前三名
100萬 分三年發放:35 萬/35 萬/30 萬
另可申請榮譽獎座
金・銀・銅牌得主
(含併列銅牌)
榮譽獎座 可就每項目申請獎座乙座
(獎牌得主不適用本獎金)
雙人賽事獲獎者
獎座+獎金 獎座得分別申請
獎金由兩人平分
申請限制
- 每位申請人於當屆賽會僅得申請一次獎金(上限 100 萬元)
- 榮譽獎座可就每項目分別申請
- 「首次取得參賽資格」須以世界排名或參加單項賽事方式取得,其他方式不在獎助範圍
- 刷新排名/紀錄之認定,以我國選手於冬奧該項目歷屆最高排名或紀錄為準
獎金收回情形
- 比賽資格經撤銷者
- 獎金發放期間或發放完畢後一年內,違反禁藥規範者
- 以詐欺或其他不正當方式申請、提供虛偽文件者
上述情形須全數返還已領獎項;相關稅捐由申請人自行負擔。
申請期限:賽事結束後 90 日內提出申請。審核經本公益信託送諮詢委員會審查通過後始得核發。
National High School Games
2026 全中運獎勵辦法
參加中華民國 115 年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之國、高中生選手,限個人賽(雙人組合與團體賽不在獎助範圍)。
塵封紀錄 打破連續超過 3 屆
無人刷新的大會紀錄
10萬 每項另頒獎牌或獎狀乙份
打破過去 3 屆內
曾刷新的大會紀錄
5萬 每項另頒獎牌或獎狀乙份
適用對象
- 參加 115 年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之國、高中生選手
- 於田徑、游泳、舉重、場地自由車四類個人賽中破(創)大會紀錄
申請限制
- 每位申請人僅得申請一次獎金,不論是否有複數賽事或項目符合資格
- 同時打破全國紀錄與全中運大會紀錄者,僅得擇一申請獎金
- 未成年申請人由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代為申請,並檢附戶口名簿證明
申請期限:賽事結束後 90 日內檢附申請書狀與成績證明提出申請,逾期或資料不全將不予受理。審核通過之獎金於當年 12 月 31 日前一次性發放。
1
下載表件
於上方各辦法頁籤下載申請表與該辦法的核獎辦法,詳閱申請資格與規定。
2
備齊文件
申請表及指定附件、身分證正反面影本、銀行存摺影本(戶名/帳號/銀行)、成績證明。未成年者由法定代理人代為申請並附戶口名簿。
3
期限內提出
賽事結束後 90 日內,郵寄至「114 台北市內湖區陽光街 300 號 8 樓」。
4
審核與頒獎
經本公益信託送諮詢委員會審查,通過後核發獎項;頒獎典禮日期依公告為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