Apply for the Prize

你的突破,
從這裡開始申請

三種核獎辦法,一樣的初衷——只要你刷新了紀錄,這座獎就為你而設。

National Records

全國紀錄核獎辦法

凡於年度國內外賽事打破全國紀錄之選手,皆可提出申請。

適用對象

  • 具中華民國國籍之運動選手,不限年紀與身分
  • 參加 2026 年度國內外賽事之田徑、游泳、舉重、場地自由車四類個人賽(雙人組合與團體賽事不在獎助範圍)
  • 成績刷新全國紀錄,且經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承認
  • 核獎項目以辦法「附表一」所列特定項目為限

資格限制

  • 舉重項目限抓舉與挺舉兩項成績總和破紀錄者
  • 同一賽會中相同項目複數選手破紀錄時,僅成績最優者符合申請資格(不同賽會不在此限)
  • 每位申請人年度內以申請一次獎金為限,複數賽事或項目符合資格者不得重複申請
最高榮譽
打破塵封 10 年以上的全國紀錄
100

分三年發放:35 萬/35 萬/30 萬
並頒發榮譽獎座乙座

打破塵封 5 – 10 年的全國紀錄
50

分二年發放:30 萬/20 萬
並頒發榮譽獎座乙座

打破 5 年內曾刷新的全國紀錄
30

頒獎年度一次性發放
並頒發榮譽獎座乙座

申請期限:賽事結束後 90 日內提出申請,年度申請截止日為 10 月 31 日;逾 10/31 但仍在 90 日內之申請仍予受理,審核通過後於下一年度頒發獎項。各年度獎金於當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匯款。
附表一・核獎項目一覽(點擊展開)

舉重(僅計抓舉+挺舉總和):男子 55/61/67/73/81/89/96/102/109/109 以上公斤級;女子 45/49/55/59/64/71/76/81/87/87 以上公斤級

場地自由車:個人競速賽(爭先賽)、200 公尺助跑計時

長水道游泳:自由式 50–1500 公尺、仰式/蛙式/蝶式 50–200 公尺、個人混合式 200/400 公尺

田徑:100–10000 公尺、全程馬拉松、跨欄(110/100/400 公尺)、3000 公尺障礙、20 公里競走、跳高、撐竿跳高、跳遠、三級跳遠、鉛球、鐵餅、鏈球、標槍、十項/七項全能

全國紀錄・文件下載

Milano–Cortina 2026

2026 冬季奧運獎勵辦法

代表中華民國參加 2026 米蘭—柯蒂納冬季奧運之選手,限個人賽與雙人賽(不含團體賽事)

創紀錄獎金
刷新我國冬奧歷屆最高排名/紀錄,
或於我國首次取得參賽資格之項目
出賽完賽,且最終排名未達前三名
100

分三年發放:35 萬/35 萬/30 萬
另可申請榮譽獎座

金・銀・銅牌得主
(含併列銅牌)
榮譽獎座

可就每項目申請獎座乙座
(獎牌得主不適用本獎金)

雙人賽事獲獎者
獎座+獎金

獎座得分別申請
獎金由兩人平分

申請限制

  • 每位申請人於當屆賽會僅得申請一次獎金(上限 100 萬元)
  • 榮譽獎座可就每項目分別申請
  • 「首次取得參賽資格」須以世界排名或參加單項賽事方式取得,其他方式不在獎助範圍
  • 刷新排名/紀錄之認定,以我國選手於冬奧該項目歷屆最高排名或紀錄為準

獎金收回情形

  • 比賽資格經撤銷者
  • 獎金發放期間或發放完畢後一年內,違反禁藥規範者
  • 以詐欺或其他不正當方式申請、提供虛偽文件者

上述情形須全數返還已領獎項;相關稅捐由申請人自行負擔。

申請期限:賽事結束後 90 日內提出申請。審核經本公益信託送諮詢委員會審查通過後始得核發。

冬奧辦法・文件下載

National High School Games

2026 全中運獎勵辦法

參加中華民國 115 年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之國、高中生選手,限個人賽(雙人組合與團體賽不在獎助範圍)。

塵封紀錄
打破連續超過 3 屆
無人刷新的大會紀錄
10

每項另頒獎牌或獎狀乙份

打破過去 3 屆內
曾刷新的大會紀錄
5

每項另頒獎牌或獎狀乙份

適用對象

  • 參加 115 年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之國、高中生選手
  • 田徑、游泳、舉重、場地自由車四類個人賽中破(創)大會紀錄

申請限制

  • 每位申請人僅得申請一次獎金,不論是否有複數賽事或項目符合資格
  • 同時打破全國紀錄與全中運大會紀錄者,僅得擇一申請獎金
  • 未成年申請人由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代為申請,並檢附戶口名簿證明
申請期限:賽事結束後 90 日內檢附申請書狀與成績證明提出申請,逾期或資料不全將不予受理。審核通過之獎金於當年 12 月 31 日前一次性發放。

全中運辦法・文件下載

How to Apply

申請流程

1

下載表件

於上方各辦法頁籤下載申請表與該辦法的核獎辦法,詳閱申請資格與規定。

2

備齊文件

申請表及指定附件、身分證正反面影本、銀行存摺影本(戶名/帳號/銀行)、成績證明。未成年者由法定代理人代為申請並附戶口名簿。

3

期限內提出

賽事結束後 90 日內,郵寄至「114 台北市內湖區陽光街 300 號 8 樓」。

4

審核與頒獎

經本公益信託送諮詢委員會審查,通過後核發獎項;頒獎典禮日期依公告為準。

Contact

申請諮詢

財團法人大眾教育基金會
114 台北市內湖區陽光街 300 號 8 樓
電話 02-8751-8751 #8681 ・ 信箱 info@wtrp.org